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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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5-03-25 bob电竞入口

  按要求向局党组汇报上一年度全局法治建设落实情况,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监督。名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应知应会的抽考,对新提拔干部全部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

  (二)加大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力度。一是统筹行业立法立改废并举。经过一年立法调研基础工作,将《乌鲁木齐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申请作为2024年地方政府规章修订项目;配合做好提请废止《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相关征求意见、网站公告等工作,提交市司法局统一履行法定程序;梳理不适宜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提出建议继续有效12部、修改1部、废止1部。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依照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今年新制定2个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履行起草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文件公示、备案审核的所有的环节程序,确保规范合法;及时开展动态清理,清理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建议继续有效4件、废止15件;清理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0件,审查继续有效4件,废止或者失效6件,并编制继续有效、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在政府网站公布。三是充分的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聘用熟悉行政管理执法领域的律师团队,在合同协议审核、法治决策指导、执法案件审查、案卷评审、涉法事务处理、诉讼代理等方面全面提供法律意见和服务,有力保障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深入推动。四是针对2022年法治督察反馈问题中基层执法刚性执法较多、柔性执法不足的问题,已在今年4月制定公示了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减责免责清单,与住建厅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免罚事项清单一同转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执行落实。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一是落实“三项制度”,按时按规定更新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7件、行政许可事项7件;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调整市城管局案件审查领导小组,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召开案审会5次,对5起重大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贯彻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执法过程中执法文书、音像、视频的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结合机构改革局职能调整及相关法规变动情况在今年开展2次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并在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及市编办审核后予以公示。调整后,我局有行政权力事项共164项,行政处罚157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权力1项。三是针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已不适应执法实际的问题,在综合有关部门、区县执法部门、住建厅、法律顾问意见基础上,修订制发《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过政府网络站点进行公开公示,并组织执法业务骨干培训交流。四是严格执法队伍的管理,制发《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百日纠风肃纪整治行动方案》,夯实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基础。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核发、使用和管理工作,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通过专题培训、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分析、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交流讨论等形式,借助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住建厅视频培训平台及律师资源开展以行业法规及案件办理为重点的常态化培训,今年已参加及开展培训十余次。五是以执法案例和执法案卷为抓手提升办案质量,一方面通过“以案释法”,组织系统业务骨干开展以案释法交流会,对典型案例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探讨交流,查找不足和短板,逐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另一方面按住建厅要求统一行业执法文书及案卷整理规范,邀请专家律师为全市城管执法单位、街道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文书培训;同时开展年度案卷评查,抽取市区两级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交叉互评,现场反馈交流,有效提升执法业务能力。

  (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和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推行说理式执法化解行政争议。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仔细解释、合情合理的分析,让当事人明白执法机关“为何罚”“怎样罚”等问题,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接受,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二是督办各类转办案件,解决群众投诉问题,及时受理、督办、处理、答复各类信访举报件。督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8件;办理并答复国务院、人民网转办,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督办、市委网信办转办件109件;督办12345热线件,架起与市民沟通的桥梁。三是在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平成“一单两库”录入,录入执法人员56人,执法事项清单17项,监管对象84家。先后开展燃气、停车场运行、建筑市场等重点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的自查和联合检查,着力解决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

  (五)全方面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过程中宣传行业管理法规,纠偏止差,处理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同时防患于未然,提高行业普法针对性。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员充分的利用学习强国、新疆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学法并参加考试,开展线上全员自学。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结合宪法法律宣传月、民法典主题宣传、“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在自创开设的“科长讲坛”“网易公开课”等学习机制中引入法治建设和普法内容,拓展法治宣传渠道。四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的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征集选送法治文化作品等多种阵地形式,将法治文化宣传和行业法规教育延伸至社区、商铺、普通市民,拓展普法覆盖面。

  (六)逐步优化行政审批工作。一是开展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为方便企业申报审批事项,市城管局开展网上办理流程,鼓励支持企业组织网上申报。同时在审批门槛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只是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实行“容缺受理”先行给予办理为申请企业缩短办事时间。二是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法律依据、类别等要素,对涉及我局8项行政许可事项做动态维护。三是指导区县城市管理局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统计工作。对区县涉及城市管理行业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区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情况做摸底,对线上审批再次做出要求,要求各区县做到城市管理事项应进必进,全流程线上办理,杜绝体外循环。指导区县办理各项行政许可事项50件。四是逐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领域审批帮办代办工作。为逐步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改善营商环境,制定了《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接入集成与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方案》,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领域帮办代办121件,其中燃气报装13件,涉水报装75件,市政设施建设类6件,政务服务管理局27件。五是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审批事项。审批窗口共办结各类行政审批事项6件,其中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5件,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拆改移1件。

  一是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正在深入推动,新理论、新业务接踵而至,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发生,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靠经验办事的思维模式依旧存在。二是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与先进地区、别的行业存在一定差距,没有统一行政执法办案平台、执法记录仪还不能满足执法的需要,执法装备投入不足。三是各区(县)执法人员下沉至街道(乡镇)后,执法职责未同步下沉,导致区(县)执法力量不足以满足职能需要。

  继续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导,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核心,深入推动“一规划两纲要”及“八五”普法规划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业的贯彻实施,加快构完善的城市管理治理体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一是加强立法工作,修订《乌鲁木齐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及《乌鲁木齐市综合执法试行办法》,废止《乌鲁木齐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二是提升执法水平,根据自治区赋权决定调整我局权责清单项目;以推进联合监督检查为重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召开案审会对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审核,组织以案释法、案卷评查等开展对市区两级执法机构的指导监督。三是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局系统及区县、街道(乡镇)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落实年度培训学时要求,提升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法治思维、执法能力。四是逐步优化审批流程,严格落实“一件事一件办”集成改革工作,实行联合审批,缩短审批事项,做好“帮办代办”服务,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加强与各区县城市管理审批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效联系机制,促进市、区(县)两级审批业务信息相互连通、业务知识互学互鉴。五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及任前考法、年度抽考制度;运用“逢九必讲”“法宣在线”等平台长期开展法治教育,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团队协助处理协议把关、案件审核等涉法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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