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周期只有12分真不够扣,高分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多,动不动就被记满12分了。
其实早在年初起,各地就开始实施了“免分”“加分”的政策,能把分数上限提到15分甚至21分!如果你还不知道就out啦~
这种加分制度已经在广州实施,只要一整年没有交通违法记录并且上两年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能够得到3分。
深圳推出了“违法免分券”,驾驶人需要下载警方指定的APP,然后在APP上回答交通知识问题,最高可获得6分的免分券。
2020年3月1日起,“学法减分”新政已经在多个城市实行,包括广东、重庆、湖南、广西等城市,驾照扣分最高免罚6分。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均可在交管APP申请参加“学法减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
持有“学法减分”业务已上线城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或交管12123用户注册地为“学法减分”已上线城市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均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学法减分”。驾驶人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1次减免1分(不涉罚款减免及),1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3)在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没有次数限制。但是,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不可以。申请学法减分,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驾驶人名下没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录。若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是不是能够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不是。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持有准驾车型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通过“学法减分”后记分为零,要不要参加驾驶人审验教育?
不需要。在1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记分为零的,可免于参加本年度驾驶人审验教育。
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核查申请人是不是满足学法减分的申请条件,申请结果将于24小时之内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消息方式告知,要注意及时查看申请审核情况。申请成功之日起,申请人需在3日内完成累计30分钟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连续学满5分钟的,才计入累计学习时间),否则申请信息和学习记录自动作废。
学满30分钟之后,申请的人能选择立即考试或者继续学习。选择继续学习的,也只算作1次考试机会。一轮学习考试结束之后,申请人才能再进行下一轮的学习和考试,不能一次性累积学习时间来换取考试次数。
会影响。用手机学习或考试时,因拨打接听电话或其他原因切换当前界面的,学习或考试将会中断,会影响学习、考试结果。若有电话呼入,建议选择先挂断,然后暂停学习,再回拨电话做处理,避免手机学习出现服务异常。
本次学法减分无效;3个记分周期内,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受理其学法减分申请;加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3年内不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公安交管业务;依照法律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考试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显示考试结果,合格的,系统自动减免记分,申请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的“累积记分”或网办进度的历史记录查看。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减分成功后,申请人的记分分值可能没有立即更新,是因为公安内网和互联网之间的数据交换有时间延迟(一般不超过24小时),申请的人能过一段时间后再进行查询。若是异地驾驶证,数据交换时间会更久些,具体可向交管部门咨询,咨询电线。
目前,这个政策在深圳与贵州等城市实行。车主能够最终靠在网上或者app上进行答题来赢得积分,10道题答对9道以上就可以积一分,每本驾照每天只能积一分,最高可积累6分。相对而言,这样的解决方法是非常容易加分的。就像考科目一一样,稍微留心认线分不成问题。
不少地方为了鼓励大家举报违章,实际上也是响应了“全民抓拍”的行动。如果驾驶过程中,或者平时,发现了其他车辆存在违章行为,你给他拍下来了并上传到相关举报平台上,等有关部门确认之后就会有奖励分数。
目前,这项政策在广东、北京、浙江等地实施。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举报他人违章没问题,但也要避免引起矛盾,惹来不必要的伤害。
具体执行细节,各地都有不同。比如广州规定一年内举报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5次以上,或者1次醉驾、肇事逃逸、严重超员等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被采纳的,交警会给举报者一次“轻微交通违法免记分”的奖励,所谓轻微违法指的是记3分及以下的处罚。
除了上述提到的4种加分方法外,还有一种“奖励方式”也在多地推出——“首违免罚”政策。目前主要在深圳、湖南、内蒙古包头市、云南麒麟区等城市实行。
所谓“首违免罚”,是指合乎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罚款、扣分,交警部门可给予警告处罚。“首违免罚”也是有规定条件的↓
1、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4、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24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录;
5、该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仅被处以罚款处罚没有被扣车、拘留等,且数额在500元(含)以下;
包头:2017年1月1日起,同时具备以下六种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申请 “首违免罚”
1、2017年1月1日以后,在包头市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4、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录;
对此,交警也提醒:对符合“道违免罚”的市民而言,“免罚”并不代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交警部门不处罚,而是给予“警告”处罚,警告处罚也还是会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