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津教政〔2021〕11号)及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4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和平区普通高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生须具有和平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本区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在和平区具有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学生须为2024级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三)在天津市参加2024年中考并在外省市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和平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采取统一报名、统一测试、统筹安置等方式,根据本区真实的情况,统筹安排接收转入学生。
2025年1月2日上午9:00至1月15日下午17:00,电脑登录(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电子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4级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
1.在“高中-和平区2024级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任务下进行填报。
2.系统中“招生学校简章”为全区中学简介,转学学生统筹安排在其中有空余学位的区属高中。
已在网上登记的家长及学生本人请按如下时间地点,携带规定材料来核验。中学科现场向材料核验合格的学生家长发放准考证。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地址为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从和平区教育局正门进入)
(3)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4级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
(4)《2024级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申请》(见附件,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5)学生2024年中考成绩单或当地考试部门(中招办)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不动产持有人与学生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月12日下午14:30—16:30,学生及家长到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领取测试成绩和意向填报表。
2月13日上午9:30—10:30,家长将意向填报表交回至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
参考学生测试成绩和填报意向,结合本区实际,安排转入学生在区内普通高中就读。自2月14日起安置学校按登记电话联系考生家长,考生按要求到校报到。
(一)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对应后果。若因非正常户口迁移、提供虚假材料等获取报名资格或获取天津学籍,查实后将被取消转学资格或清退学籍。
(二)参加统筹安置的学生,接到学校通知后须按时到校报到上课,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因长时间缺课或逾期未能办理手续导致转学不成功的,由学生及家长承担对应后果。
(三)网上审核结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和报名系统左侧“消息通知”一栏。
符合转学条件但因故未参加统一测试的学生,须于2025年2月18日至2月21日,准备好相关材料联系中学科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进行统筹安置。
按市教委、市考试院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实际,现就2024级具有河西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2024级具有河西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须具有我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2.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3.若2024年在天津市参加过中考,但中考成绩未达到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不得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1.网上报名。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凡合乎条件的学生,登录“河西区中学转学报名平台”(网址:),按照要求注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资格审核。2025年1月13日至1月22日,对学生提交的材料来审核。2025年1月23日至1月24日,学生可登录“河西区中学转学报名平台”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3.统一测试。2025年2月7日至2月8日,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可登录“河西区中学转学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月10日上午8:00学生携带准考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天津市梅江中学(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与韩江道交口)参加统一测试,测试安排为上午8:30-10:00语文、上午10:30-12:00数学、下午1:30-3:00英语(不含听力)。
4.志愿填报。2025年2月12日上午9:00,一位学生家长携带考生准考证(学生本人不用参加),到梅江中学参加志愿填报说明会。2月12日下午2:00至13日上午9:00,登录“河西区中学转学报名平台”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志愿填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视为自动放弃转学。2月13日上午9:30-11:00到梅江中学上交打印的志愿表。
5.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额满即止”的原则确定转入学校。在学生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时,确定其转入学校的顺序办法是: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转学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语文、英语两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转学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英语两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转学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语文成绩,成绩高者转学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成绩,成绩高者转学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英语成绩,成绩高者转学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转学优先;如志愿顺序相同,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转入学校。
6.录取通知。2025年2月14日至2月15日,学生按照转入的接收学校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并按要求报到上课。逾期未到校者,视为放弃转学。
2024级具有河西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办理转学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2.学生学籍证明(现学籍校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下载或截图打印);
3.学生中考成绩单或当地考试部门(中招办)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须体现考试总分、单科得分以及当地中考满分、各单科满分,并加盖当地考试部门公章。
1.严格管理,规范流程。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学籍转入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等问题造成转入未成功的,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对应后果。
2.加强督导,按时进行检查。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学校加强学籍管理,任何学校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定时进行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取消转学资格。
相关工作安排视真实的情况适时调整,若有变化会及时发布通知。学生及家长在“河西区中学转学报名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即为转学联系方式,转学流程办理期间请确保该号码能够正常接打电话和接收短信。
根据市教委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4级具有南开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2024级具有南开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南开区普通高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学生本人具有南开区常住户籍,其户籍迁入南开区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持有与南开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房产所有人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此外,若学生在天津参加2024年中考,需达到南开区普通高中(营利性民办高中除外)最低录取分数线。
采取统一报名、统一测试等方式,根据本区真实的情况,统筹安排到区内有学位的高中学校。
用“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2024级南开区普通高中转学审核系统”(下文简称“系统”)注册、登录,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2.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基础信息页照片(若产权人不是户主则还需提供出生证明等关系证明照片);
4.学生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尺寸为高240像素*宽168像素,分辨率300dpi。
提示:1.请仔细检查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材料,确认无误后再点“提交”,以免因信息或材料有误退回修改而影响审核进度。
2.所传材料(除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外)需原件拍照上传(不能扫描上传),且单张大小不超过2M。
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生学籍状态是不是为“2024级高中在校”状态,并就所传材料对户籍及房产信息进行审核。
2025年1月8日后,学生需登录系统自行查阅审核结果,并根据审核结果及时进行如下操作:若显示“审核通过”,请下载并打印《现场核验预约单》;若显示“审核未通过”,请按照页面显示需修改的内容,点击“修改信息”进入填写界面,修改相关信息。
通过网上初审的学生,在1名监护人的陪同下,携带《现场核验预约单》上要求的相关材料(缺一不可)按预约时间到天津市第四十三中学(地址:南开区咸阳路69号)进行现场核验。核验通过的学生,领取统一测试准考证。
学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考试用品到天津市第四十三中学(地址:南开区咸阳路69号)参加统一测试。
2月10日下午2:00,学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测试成绩、预约现场填报志愿时间并下载《2024级南开区普通高中转学志愿表》。
2月11日,在1名监护人的陪同下,学生按预约时间及要求到天津市第四十三中学(地址:南开区咸阳路69号),由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填报志愿。
志愿录取依据统一测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即止”原则进行。
2月12日下午4:00,学生可登录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并下载《2024级南开区普通高中转学报到单》。
2月14日,在1名监护人的陪同下,学生按照《2024级南开区普通高中转学报到单》要求携带的相关材料(缺一不可)到学校报到,报到时的相关事宜听从学校安排。
(一)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其中户籍信息由公安部门核查,学籍信息由学籍管理部门核查。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不全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对应后果。若因非正常户口迁移、提供虚假材料等获取报名资格或获取天津学籍,查实后将被取消转学资格或清退学籍。
(二)安置后无故逾期未到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学位。学生报到后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现象。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学籍调转手续导致转学不成功的,由学生及家长承担对应后果。
(三)凡在天津市参加中考,但按照当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未达到南开区普通高中(营利性民办高中除外)最低录取分数线,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的学生,不得转入本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四)因教材为预定数,转入学生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学校会尽最大努力配齐,个别确需学生自备的还请理解和配合。
(五)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南开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依据《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1〕14号)及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4级具有河北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高一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依据《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1〕14号)的要求,持有河北区常住户籍且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由河北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河北区高中学校真实的情况,接收合乎条件的转学学生。
2024级具有河北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河北区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须具有河北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河北区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2.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3.对于已经在天津参加中考但未达到当年河北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不得转入河北区普通高中学校。
4.对于已经在天津参加中考,达到当年河北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因户籍不符合普通高中录取条件或志愿填报有误等问题造成未被河北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中考分数须达到此次报考志愿学校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否则此志愿作废。
1.网上报名。报名者可于2024年12月30日9时——2025年1月10日17时登录“津入转学系统”小程序提交转学申请,报名时请如实填报个人隐私信息、全国学籍号、联系方式等,并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再办理网上报名。2025年1月26日9时后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提示:上传材料包括河北区常住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中考成绩单或当地考试部门出示的中考成绩证明(须体现考试单科得分和总分,加盖当地考试部门公章)。
2.统一测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河北区教育局将于2025年2月10日组织统一测试,学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测试。测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来进行。统一测试考程安排如下:
3.填报志愿。2025年2月12日,学生可查询测试成绩,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
4.志愿确认。2025年2月14日,一名监护人到河北区教育局二楼报告厅(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205号)进行志愿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确认签字。(不到现场的学生及另一名监护人需提供规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自行打印签字按手印现场上交,见附件1)
5.统一安置。河北区教育局根据普通高中学位、测试结果、个人志愿等情况,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为止”的原则,如果学生填报的志愿均未被录取,将根据本区真实的情况统筹安排。录取结果可于2025年2月15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
7.报到上课。2025年2月17日,学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要求。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1.学生提供资料需真实、准确、完整,且均应为监护人申请并办理。报名及转学过程中,因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入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对应后果。
2.学生转学手续完成后须按时到校上课,安置后无故逾期未到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学位。任何学校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
3.凡预约报名且经过审核通过的,如因故不能正常参加测试的学生,由河北区教育局根据高中空余学位情况做统筹安置。若不服从统筹安置,则视为主动放弃此次转学,不再进行安置。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