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21日至2006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0月2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别的条件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均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共同设定,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填报“附件4: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会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3.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供本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2024年毕业生尚且还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填报“附件4: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5.报名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隐私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专业方面技术等级、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有关要求相不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核检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备案,资格审核检查结果现场确认。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检查后,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后概不退费。
1.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能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企业现场审核。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4.2024年毕业生尚且还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
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4年10月(含10月),即到2024年10月(含10月)累计上班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全日制在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全脱产学习期间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7.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的经历。在编人员主要是审核档案中干部履历表、聘用合同、工资核定表等资料;非在编人员主要审核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定期发放工资的凭证,三者有其一即可。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以后脱产学习(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进行累计。
8.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核实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专业相关知识答辩)的方式来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延吉新闻网(进行发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优先),无优先聘用条件的,增加面试环节。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总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做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吉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不是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24年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往届毕业生试用期限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限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服务期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延边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一)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各级要格外的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其纳入议事日程,推动公开招聘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要认真执行回避制度,在招聘工作中应予以回避的人员一定实行公务回避;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确保招聘工作不出泄密问题。
(三)严肃纪律。公开招聘工作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行为,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其他相应处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拟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检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延吉新闻网(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和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络站点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后,未经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附件3:2024年延吉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2024年松原长岭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2人)
2024年吉林省基层卫生专业方面技术人员 “县聘乡用”“乡聘村用”面试成绩的公告
2024年扶余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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